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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预售合同和正式合同有什么区别

2020-08-06 20:27:19浏览量(

摘要:东方市新房,1、预售合同:一般情况下,签署预售合同是商品房预售时出现的,这种合同是在新建商品房尚未完工,开发商在售楼部进行预售房屋时使用,签订这个合同后,开发商会将该合同拿

预售合同和正式合同有什么区别 海南东方房地产,东方独居特色的民族风情。也正是由于海南东方独一无二的气候和环境,才吸引越来越多人来海南东方买房。

预售合同和正式合同有什么区别

1、预售合同:

一般情况下,签署预售合同是商品房预售时出现的,这种合同是在新建商品房尚未完工,开发商在售楼部进行预售房屋时使用,签订这个合同后,开发商会将该合同拿到房管局进行备案。而这种预售合同要办房屋产权证明的话,需在建筑物整体竣工并开始交付使用后,海南购房者已完全付清房款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手续。但办理海南房产证明时,房管局相关部门会统一重新测绘面积,如果签署的是预售合同,那开发商需进行补充协议,根据测绘实际面积办理海南房产证,要是与签订合同上面的面积有所出入,一般情况是采用“多退少补”。

2、正式合同:

正式合同主要是在商品房现海南房产权变更流程中,正式合同在缴纳相应税款与费用后,可以直接办理房屋产权证明,所有不管是预售合同还是正式合同,都具有法律效力,因此签署的时候一定要慎重。

海南购房合同预售是什么意思

1、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

2、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是指东方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东方市房价款的行为。东方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承购人就上述行为所签订的合同就是商品房预售合同。

3、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以建造中的房屋为标的物的,属于买卖合同的一种,但商品房预售合同与一般买卖合同又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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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合同有法律效益吗

当然有,给合同当事人合理的预期,也给违约方适当处罚。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同时《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房屋买卖协议是成立的,从买卖双方在协议上签字时就已经成立,但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从房屋产权进行转移登记时发生法律效力。

东方市买房优势:海南东方购房东方市,大家一听名字就以为这个城市位于东部海岸线,其实不然,实际上,东方市位于海南岛的西海岸线。为什么位于西部却取名为东方呢?原来东方市市中心所在的村叫东方村,是以村的名字命名的城市,从内涵来讲,当时起的这个名字的确有点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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