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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东方市房产秘笈】购房定金什么时候交

2019-11-17 20:06:11浏览量(

摘要:东方市购房,东方市购房定金一般在签完意向合同之后交。定金就是东方市购房者有意向购买该房屋时所付的一笔资金,用来确定该房屋已经被预定了,房主不能再买卖了。定金不要交太多 1万-2万是最合

购房定金什么时候交 海南楼盘,海南岛东方的房子都是无价的,东方的气候,空气,一个小镇、一个小城市是你的养老之地。

购房定金什么时候交

东方购房定金一般在签完意向合同之后交。定金就是东方购房者有意向购买该房屋时所付的一笔资金,用来确定该房屋已经被预定了,房主不能再买卖了。定金不要交太多 1万-2万是最合理的,最多不超过5万、一般定金建议后期直接转税费用,定金也是要收发票或者收据。

注意:东方购房定金不是必须要交的费用,并且签订意向合同的时候要注意合同中关于“定金”的内容不能写成“订金”。

东方购房定金与订金的区别1、定义不同

(1)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的订立、成立或生效、履行,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至履行前给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

(2)订金不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只是一个习惯用语,在审判实践中一般会被认定为预付款。

2、性质不同

(1)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能通过“定金原则”对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的履行提供担保。

(2)订金只是一个习惯性用语,仅具有预付款性质,不具有担保合同成立和合同履行的担保性质。

3、数额限制不同

(1)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根据担保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定金数额一般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2)订金的数额同样是由当事人自主约定,但法律对此没有明确的限制。

4、两者法律后果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而对订金,在法律上是没有明确规定的,订金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

若收受方违约,只需要退回原订金,而不是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致使合同没有成立,给付方可收回订金,收受方应如数退还订金(如果因给付方原因致使合同未成立而给收受方造成了损失,收受方可依相关法律规定另行要求赔偿)。合同成立后,订金直接抵作合同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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